
公告日期:2025-06-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伦电气”、“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欧伦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6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10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 10
三、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五、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六、发行人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4
七、其他专项核查事项...... 17
第四节 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8
一、经营风险...... 18
二、财务风险...... 19
三、技术风险...... 20
四、募投项目风险...... 21
五、其他风险...... 22
第五节 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23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 23
二、发行人具备较强竞争优势 ...... 24第六节 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8
一、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8
二、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28
第七节 对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 ...... 29
第八节 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 30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 32
签字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3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项目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王梦茜和孙银,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梦茜: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副总裁,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或负责了中国秦发(00866.HK)、海螺水泥(600585)、绿城服务(02869.HK)等项目首发或年报审计工作,山水比德(300844)首发项目、安旭生物(688075)首发项目、一彬科技(001278)首发项目、中天氟硅首发项目、敏达股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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