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628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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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
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会制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照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亦可在公司领取薪酬,享受补贴或福利待遇,具体情况根据聘任协议确定。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基本薪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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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
公司有权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其他处罚的;
(二)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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