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629 证券简称:佳音科技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5-044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其他职责:
(一)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二)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五)指导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经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成果运用;
(七)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告编号:2025-044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准备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审议事项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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