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74629 证券简称:佳音科技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虚假 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废止《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增设一名职工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6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独立董事陈秧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次提名徐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群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徐群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发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秧秧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本次提名徐群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徐群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徐群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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