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149
证券代码:874629 证券简称:佳音科技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燕燕、阮智芸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其他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石燕燕 其他 相关自然人
阮智芸 其他(股东) 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事项导致佳音科技定期报告中相关股东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149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7 月 7 日,阮智芸名义受让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874629 证券简称:佳音科技)股份 84.32 万股,该股份实际为阮智
芸代石燕燕持有。股份代持事项导致佳音科技 2024 年 10 月 31 日挂牌至今的
定期报告中相关股东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佳音科技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
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股份被代持人石燕燕、名义股东阮智芸违规代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第三条的
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佳音科技、石燕燕、阮智芸采取口头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5-149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智芸所 持股份已全部转让至无关联第三方持有。未来公司及信披负责人将根据《信息 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股权交易和披 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燕燕、阮智芸采取口头警示 的送达通知》(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348 号)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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