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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3

关于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2022年、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504.43 万元、43,632.25万元,主要收入来源于冷藏柜和冰箱设备销售,占比超过98%;净利润分别为 6,060.74 万元、5,711.29 万元;毛利率分别 24.66%、28.6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2022 年、2023 年公司境外销售占比约 85%,集中在北美洲、欧洲区域。(3)2022 年、2023 年公司销售收入基本上通过直销模式完成,在国外市场采用 ODM 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 ODM 与自主品牌运营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均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完成。(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销售返利情形。

请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以下简称《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1 号》)补充披露境外销售有关情况。

请公司说明:(1)结合国际贸易政策、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汇率变动情况等因素,按照细分产品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在手订单、主要客户所在区域政策和期后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指标)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3)结合主要产品类别,详细分析说明主营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细分产品,详细说明公司与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4)境外线上、境外线下、境内线上、境内线下各细分模式下销售单价、数量、定价原则、差异及原因、销售金额及占比,进一步明确各细分模式下各类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5)线上销售是否存在刷单情形,如是,详细说明金额和占比,收入确认是否准确;(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公司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如是,详细说明采购金额及占比,并结合业务实质,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7)第三方回款的客户情况(区分境内、境外列示)、销售金额及占比、主要产品、合作历史、款项
支付方基本情况、支付方与公司客户的关系、平均回款周期;第三方回款是否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及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进一步分析合理性;境外第三方回款如何实现交易便捷性并论证其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外汇相关法律风险;第三方回款的款项支付方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8)销售返利具体政策,各期返利金额及期末应付返利情况,相关返利的确认依据、会计核算方法,计提返利的时点、对账确认方式、返利的结算方式,返利计算是否存在跨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性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3)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1 号》中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1 号》中关于境外
销售的要求,核查境外销售有关情况。

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文件,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7,490.37 万元、9,626.45 万元,金额较
大且大幅增长。

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请公司说明:(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与主要客户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2)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欠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3)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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