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630 证券简称:凯得智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股
东会)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及总经理中选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或解任的,公司股东会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或解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额。 额。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
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
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
经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依照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份导
致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
化的,对公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
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
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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