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632 证券简称:渝丰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公告编号:2025-042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审计委员会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工作组的成员由审计委员会选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六)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组织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
开 1 次;2 名及以上成员提意,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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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其他 1 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的,由 1/2 以上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
项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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