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4635 证券简称:普旭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08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能够遵循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结合了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职责定位,内部董事薪酬与职务挂钩,外部董事未额外发放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合理且符合市场水平。方案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及高管岗位职责制定,薪酬结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张雪松拟就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保证担保的关联担保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
公告编号:2025-008
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不当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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