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635 证券简称:普旭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普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后,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能够遵循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5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结合了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职责定位,内部董事薪酬与职务挂钩,外部董事未额外发放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合理且符合市场水平。方案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方案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及高管岗位职责制定,薪酬结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我们
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情
况属实,相关数据真实准确。该事项系公司前期高等级飞行模拟器研发投入大、生产交付周期长所致,公司已实现连续盈利,且已制定合理的亏损弥补计划。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划入募投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