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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17:25:01 股吧网页版
科视光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636 证券简称:科视光学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殊投资条款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华与公司、深圳聚源芯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聚源”)、苏州享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享科”)、共青城兰石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石二期”)、共青城民生科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新一号”)、共青城民生信保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保成长”)、湖州佳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佳宁”)及相关方于 2022年4月2日签订了《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于2023年5月30日签署了《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协议》、于2024年6月27日签署了《<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4年9月28日签署了《<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协议统称 “《原协议》”),就公司合格上市或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以及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华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事宜进行了约定。

公告编号:2026-002

1.2025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华与深圳聚源签署了《<
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延长《原协议》下约定的上市承诺和股份回购期限。具体的补充内容如下:

协议双方同意,将《投资协议》第3.8条修改为“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公司未实现合格上市且未能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并购重组’),则新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本协议6.3条约定回购新投资者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将《投资协议》第6.3条第(1)款第(e)项修改为“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未能实现合格上市且未能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

2.2025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华与苏州享科、兰石二期
分别签署了《<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延长《原协议》下约定的上市承诺和股份回购期限。具体的补充内容如下:
协议双方同意,将《投资协议》第3.8条修改为“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公司未实现合格上市且未能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并购重组’),则新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本协议6.3条约定回购新投资者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将《投资协议》第6.3条第(1)款第(e)项修改为“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未能实现合格上市且未能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乙方承诺,公司提交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后,我方自动放弃上述对赌条款,若公司出现撤回、中止或终止情形,则乙方有权恢复上述对赌条款。

3.2026 年 1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华与科新一号、信保成长、
湖州佳宁(科新一号、信保成长、湖州佳宁合称“乙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延长《原协议》下约定的上市承诺和股份回购期限。具体的补充内容如下:

协议双方同意,将《投资协议》第3.8条修改为“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公司未实现合格上市且未能通过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上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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