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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科视光学”或“公
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广东科视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
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此外,辅导机构也协调安排
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辅导工作。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由杨华伟、黄春、刘旺梁和蒋奇组成,其中
杨华伟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杨华伟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
责人的经验。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正式员工,并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其中, 持股 5%以上股
东深圳聚源芯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权代表由郑青变更为
张小刚。经上述调整,公司接受辅导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华 董事长兼经理
2 陈志特 职工代表董事、副经理
3 李小力 董事
4 车海鹏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5 王江 独立董事
6 周根元 独立董事
7 陆毅华 独立董事
8 陆泉宇 副经理
9 任印祥 持股 5%以上股东
10 张小刚 持股 5%以上股东授权代表
11 刘安民 持股 5%以上股东授权代表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
“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联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和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辅导工作,采用面谈、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沟通,就各中介机构及公司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确定整改方
案。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通过组织自学、讨论交流等学习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系统的证券市场
法规知识培训,帮助辅导对象理解、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知悉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
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对发行人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通过资料搜集、访谈等尽职调查手段,
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关联交易、业务与技术、
财务与会计等方面进行核查,并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召开专题会或组织中介机构
协调会等形式,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3、持续关注最新 IPO 监管政策和规范要求,结合近期 IPO 审核形势及相关
案例,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除上述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就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与公司相关人员
及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探讨,重点针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
同时各中介机构有序协商项目时间进度,全面扎实推进辅导工作。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
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使得各项辅导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
与控制体系。辅导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通过进一
步深入梳理公司的治理制度、财务内控等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完善公司的治理
及内控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需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辅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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