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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9:39:01 股吧网页版
百瑞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874637 证券简称:百瑞吉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州百瑞吉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的规定,作为常州百瑞 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公 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严格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进行,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之上,根据公司对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目 标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与公司现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的投资建设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 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事 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北交所的相关规则的规定;且募集资金专户形式有利于规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平衡 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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