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874637 证券简称:百瑞吉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
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投融资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一切投资和融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需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决策权限经公司批准后,再由该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后实施。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新设公司、收购股权、收购或出售资产、兼并、股票、债券等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资本经营投资项目是指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二级市场交易)、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行为的决策权限及程序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投资活动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公司投资活动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第八条 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第九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需要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公司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第十条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经股东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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