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74638 证券简称:八达光电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监事代表”等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3、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解散、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公告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故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乐清市八达光电 第一条 为维护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乐清市八达光电科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乐清市 技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为股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净资产 份有限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折股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用代码为 913303005957900710。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乐清市八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
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Yueqing Bada Photoelectric
Technology Shares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经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
济开发区纬六路 196 号 1-3 栋。 六路 196 号 1-3 栋。邮政编码:325604。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