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638 证券简称:八达光电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
公告编号:2025-048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 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 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
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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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章程》及《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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