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638 证券简称:八达光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设立分公司概述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乐清市八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市、重庆市、武汉市分别 设立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武汉分公司,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有关设立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北京分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北京市昌平区
(4)负责人:刘滨峰
(5)经营范围: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
2、重庆分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2
(3)营业场所:重庆市江北区
(4)负责人:刘滨峰
(5)经营范围: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
3、武汉分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武汉市蔡甸区
(4)负责人:刘滨峰
(5)经营范围: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
以上相关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此次在北京市、重庆市、武汉市设立分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华 北地区、西南地区和华中地区的布局,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实现资源最大化和 最优化,有助于公司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 争力,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 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 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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