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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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八达光电”、
“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辅
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
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及变动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包括:张维、
张铎、袁业辰、汤菀晨、汪佳瑞、范佳伟。 辅导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业务资格,
具备有关金融、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本次
辅导期间,没有发生辅导小组成员变更。
2、参与的中介机构及变动情况
除国泰海通证券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上海礼丰律师
事务所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辅导期间, 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参与的中介机构均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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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
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 国泰海通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
关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 对八达光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包括对现有及历
史股东进行访谈确认,访谈公司研发人员了解公司研发实力、创新能力等;
2、 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董监高等核心人员个人的银行
流水;
3、 对公司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围绕销售、采购执行穿行测试,验证公司内
部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持续有效执行;
4、 深入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工作,采用多种方式以确保尽职调查的全面性、
准确性和深入性;组织并召集其他中介及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
行会议,积极与各方沟通项目进展,共同讨论和解决辅导对象目前面临的主要问
题,从各个层面推动其规范运作。
第二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
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泰海通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
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国泰海通证券与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相互配合,根据八达光电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全
体辅导人员勤勉尽责,通过专业化的辅导内容和多样化的辅导形式,达到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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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预期目标。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规划论证阶段,募投项目的用地尚
未落实,尚未完成备案、环评等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已签署土地出让协议,目前产权登记工作在开展中。 公司将
尽快完成项目的备案、环评等审批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等程序中。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
公司进一步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工作,并尽快履行
募投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三、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不变,国泰海通证券辅导小组将会根据辅导工作
的实际需求,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全面开展尽职调查、组织专题学习、召开
中介协调会和工作例会等多种方式,帮助接受辅导人员掌握相关法规进一步深入
进行财务核查、法律尽调,督促八达光电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完善公司治理及内
部决策与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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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之签章页)
张 维 张 铎 袁业辰
汪佳瑞 汤菀晨 范佳伟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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