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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关于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报告期后大额减资。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报告期后公司以减资方式回购兼固投资、深圳怿恒等 C轮投资方所持股权,尚有回购款 596.07 万元未支付完毕。

请公司:(1)结合减资相关方的协议约定或其他安排,说明公司报告期后减资的原因及必要性、合理性;(2)说明公司减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资股东情况(姓名/名称、持股情况、投资时间、前期投资价格及总投资金额等)及关联关系,减资方式(回购、缩股等),减资价格及交易总金额、减资时间、结算情况等;(3)结合减资股东前期投资价格、公司资产及业绩变化情况、估值变化情况(如有)、投资协议约定情况等,说明减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4)列表测算减资前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所有相关报表科目(如股本总额、货币资金、资本公积等)及财务指标(如归母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的变动情况,说明减资后公司是否仍符合挂牌条件;充分说明减资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否导致公司存在流动性风险或持续经营风险;(5)结合公司就减资事项履行的内部审议、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情况,说明减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就减资事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结合减资前后公司股权股本变动情况、各方纠纷争议情况(如有)等,说明减资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权明晰性、公司治理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6)补充说明剩余款项的支付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代实际控制人承担义务的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1)-(4),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2)、(5)-(6),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减资后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
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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