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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15:32:27 股吧网页版
阿宽食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74639 证券简称:阿宽食品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也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制度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该公司不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六条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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