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4640 证券简称:百迈科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如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3、将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公告编号:2025-097
5、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若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6、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7、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8、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一种或多种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三、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
公告编号:2025-097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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