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642 证券简称:星基智造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大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大股
公告编号:2025-042
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界定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社保、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五)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七)公司在没有商品或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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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
续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江苏
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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