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74642 证券简称:星基智造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更
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因该公告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公司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002.84 万元、2,751.3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85.74%、48.5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公告编号:2025-075
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更正后: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002.84 万元、2,751.3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85.74%、48.5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71)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
公告编号:2025-07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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