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74642 证券简称:星基智造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目的是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护股东利益。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撤销监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目的是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护股东利益。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6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夸大事实、虚假陈述等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内容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端世、李靓、贾兆庆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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