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将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若未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需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公告编号:2024-041
具体原因;(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南特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南特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南特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南特科技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从南特科技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南特科技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或南特科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督促南特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或南特科技承诺未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在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若南特科技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告编号:2024-041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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