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环境、宏观经济以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门及7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合计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采购部、铸造部、机加部、技术研发中心、财务部和审计部等部门,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对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成效。
2、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员工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制度》等,涵盖了人力资源聘用、培训管理、薪酬福利、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等多方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3、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内容涵盖:账户管理、付款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印鉴章管理等。对账户开立和撤销、票据的取得、保管、领用和结算、印章领用和使用、报销和付款进行有效审批等。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活动进行 检查监 督,及时 纠正和 完善监 督检查 过程中 发现的 货币资 金内部 控 制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保资金营运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4、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采购业务工作流程,对关键环节设置了流程审批。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和准入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根据情况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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