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授权及贷款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公司、子公司为相关业务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
1、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特灵通、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特灵通以其所有的房产及该房产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最高额抵押担保;
2、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巢湖市南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25-023
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3、授权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含);
4、授权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4,000 万元(含);
5、授权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特灵通、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6、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南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贷款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特灵通、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二)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及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恒为此笔保理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上述保理额度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保理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手续,与保理机构签署上述保理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最终保理业务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公司与业务相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配套文件约定为准。
授权额度超过上述总额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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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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