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二、《《 关于权法法定代表开开公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贷款业务、保理业务并由
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权法法定代表开开公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贷款业务、保理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权法法定代表开开公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贷款业务、保理业务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公告编号:2025-022
案,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没有损害到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公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枫、魏燕、郑文军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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