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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4 15:48:33 股吧网页版
张恒春: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647 证券简称:张恒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6年1月13日,青岛融晟汇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晟汇发”或“收购人”)与王伟杰、安徽恒昌富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青岛融晟汇发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收购王伟杰、安徽恒昌富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众公司28,125,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75.00%)。在上述股份过户完成前,转让方将其本次拟转让目标股份中的20,490,01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人代为行使。收购完成后青岛融晟汇发持有公司28,12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5.00%),成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收购前 收购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青岛融晟汇发 - - 28,125,000 75.00%

王伟杰 31,912,661 85.10% 5,501,297 14.67%

恒昌共创 1,713,636 4.57% 1,713,636 4.57%

恒昌富享 1,713,636 4.57% - -

安徽创投 1,096,594 2.92% 1,096,594 2.92%

安徽信隆 627,326 1.67% 627,326 1.67%

岭澜基金 436,047 1.16% 436,047 1.16%

聂少成 100 0.0003% 100 0.0003%

合计 37,500,000 100.00% 37,500,000 100.00%

公告编号:2026-004
本次股份转让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转让双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王伟杰变更为青岛融晟汇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伟杰变更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前述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青岛融晟汇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王伟杰、安徽恒昌富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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