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647 证券简称:张恒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第一阶段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6年1月13日,青岛融晟汇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晟汇发”或“收购人”)与王伟杰、安徽恒昌富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青岛融晟汇发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收购王伟杰、安徽恒昌富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众公司28,125,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75.00%),由于转让方持有的部分股份仍处于限售期,收购人将在遵守转让方限售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分三期受让上述股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张
恒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6】413号),公司于 4 月 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第一阶段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收购前 收购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青岛融晟汇发 - - 7,634,983 20.36%
王伟杰 31,912,661 85.10% 25,134,496 67.03%
恒昌共创 1,713,636 4.57% 1,713,636 4.57%
恒昌富享 1,713,636 4.57% 856,818 2.29%
安徽创投 1,096,594 2.92% 1,096,594 2.92%
安徽信隆 627,326 1.67% 627,326 1.67%
岭澜基金 436,047 1.16% 436,047 1.16%
聂少成 100 0.0003% 100 0.0003%
合计 37,500,000 100.00% 37,500,000 100.00%
公告编号:2026-021
第一阶段转让后,上述转让方持有的股份待解限售完成后进行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转让,转让方与收购方已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6-012)。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青岛融晟汇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具体详见我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2026-005)。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收购人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收购人将将利用挂牌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公众公司的业务发展,改善公众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提升公众公司的竞争力。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张恒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6]413号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334000000841)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