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647 证券简称:张恒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
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24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后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而开展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功兵、周选围、叶邦银
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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