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挂牌后适用)
2024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32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三章 附则 ......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安徽金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金鹏有限原全体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210529112364”的营业执照。金鹏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Jinpeng Flavours & Fragrances Corporation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香隅化工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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