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4648 证券简称:金鹏香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金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
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解除持续督导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展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质量,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文件等其他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服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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