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4648 证券简称:金鹏香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则,
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鹏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
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开拓部门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并提出建议。
其主要职责是:
(一)策划、拟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计划和办法;
(二)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对外投资审查评估意见;
(三)配合审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事项作出修订。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具体运作程序参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投资手续等。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可特别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其他投资。
第十四条 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并已付诸实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
偿公司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 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回避的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必要时应聘请中介机场进行尽职调查或聘请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该拟投资项目超出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则总经理办公会需将该事项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投资合同或协议等评审,根据相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八条 经公司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公司授权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所确定的投资项目,相应编制并实施计划,会同公司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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