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649 证券简称:弥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以及《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该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系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顾强、王乃军、叶会应当回避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54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顾强、王乃军应当回避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朱锐、叶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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