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114
证券代码:874649 证券简称:弥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上市股东会决议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
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2 月 11 日。经延长后,
若在前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开发行的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变。
公告编号:2025-11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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