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649 证券简称:弥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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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顾强、王乃军、叶会、朱锐、冯槐区、蒋国平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考虑到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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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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