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4653 证券简称:南宝高盛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佛山南宝高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中文全称:佛山南宝高盛高新 第三条中文全称:佛山南宝高盛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4,000,0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24,000,000
元。 元,投资总额 2400 万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由股东会选
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 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后,公司发行的股票,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发行的股票,依据法律、法规等相等相关规定在股票登记存管机构存 关规定在股票登记存管机构存管,公管,公司股票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 司股票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
24,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 为 24,000,000 股。现时发行股份总数
为 24,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
金额 1 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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