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宁波玉健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周转等因素合理确定利
润分配政策,促进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应当结合融资并购、
发行上市等后续规划,科学、审慎决策,平衡公司发展及股东回报,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
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
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
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资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实行积极、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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