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
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
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宁波玉健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
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股东依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
权。
第二章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本规则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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