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
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宁波玉健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人员。在参会董事没有异议或事情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
限制,可以随时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
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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