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
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应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
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
面送达全体监事。
公司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 3 日之前,以直接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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