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654 证券简称:玉健健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
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进行前款规定的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
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超过 50%的;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的。
公司进行前款规定的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七条 除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第八十条规定的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
向金额适用本制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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