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宁波玉健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3
问题 1.发行人业务与创新特征披露准确性......3
问题 2.发行人市场空间与竞争格局披露准确性......6
二、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7
问题 3.业绩增长真实性及终端销售核查充分性......7
问题 4.成本核算准确性及毛利率波动合理性......10
问题 5.存货增长的合理性......12
问题 6.收入确认准确性、合规性......14
三、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15
问题 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15
问题 8.其他问题......16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发行人业务与创新特征披露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1495 食品
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主要产品为植物提取物、营养强化剂等,植物提取物主要包括黄酮类、生物碱类、多酚类等产品,营养强化剂主要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等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为保健品。(2)发行人共取得 24 项专利,其中 6项发明专利及 1 项实用新型专利为继受取得,发行人 10 项核心技术中部分核心技术对应专利为继受取得专利。(3)发行人报告期内共有 5项合作研发项目,部分合作研发项目未明确公司享有完整专利权。(4)发行人的模式创新体现为“以客户为导向的定制化技术创新服务”及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1)发行人的专利情况。请发行人:①逐项说明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权利人、继受取得的原因、定价依据、是否应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权利限制,并说明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原权利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关系,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继受取得专利研发的合理性,发行人将部分应用继受取得专利的核心技术定义为“自主研发”的合理性。②补充披露并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的合作研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日期、结项日期、开发内
容,与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的相关性。③说明“5-羟基色氨酸及褪黑素的生物合成技术开发”项目各方开发成果的具体情况,相关成果是否能够有效区分,发行人是否存在将合作方成果应用于主营业务的情形,专利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④说明“花青素原料酶法和发酵法处理技术应用”“接骨木果实益生菌发酵及产品研发”项目合作研发约定中对“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的具体定义,产业化时专利成果费以及对方享受利润分成的具体约定情况,是否存在需按相关技术应用产品产生收入比例向合作方支付利润分成的情形,是否存在研发成果使用受限的情形。⑤结合发行人专利取得情况、合作研发情况、研发费用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开展研发工作的能力,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对合作研发模式或专利继受取得构成依赖。
(2)发行人的技术创新。请发行人:①结合发行人主要生产环节,说明核心技术在发行人业务中的主要作用、对应的具体生产工序或产品,技术附加值在不同生产环节与生产工艺中的具体体现及对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具体提升形式。②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进程、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发行人的技术特征、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与行业通用技术形成明显差异且具备竞争优势。③说明发行人在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情况等方面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比较优势情况。④结合发行人产品关键质量指标、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技术与同行业差异的具体体现,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与同行业产品同质化的情形,是否存在较强的可替代性。⑤说明发行人产品的技术壁垒,结合产品关键质量指标、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储备和研发成果等分析发行人产品和技术优势的具体体现,发行人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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