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7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2024 年 6 月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科技”、“挂牌公司”、 “公司”)拟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转让说明书 》中相同的含义。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及演变
(一)2008 年 4 月,中鹏有限设立
2008 年 3 月 31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佛
山中鹏机械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08)羊佛验字第 017 号),审验截至 2008
年 3 月 29 日,中鹏有限已收到股东潘景群及吴德富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万元,中鹏有限累计实收资本为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同日,潘景群及吴德富签署《佛山中鹏机械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
资本为 50 万元,潘景群认缴出资 25 万元,持有 50%的股权,吴德富认缴出资
25万元,持有 50%的股权。
2008 年 4 月 9 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鹏有限设立,并向
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中鹏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元) 元)
1 潘景群 25.00 25.00 货币 50.00%
2 吴德富 25.00 25.00 货币 50.00%
合计 50.00 50.00 —— 100.00%
(二)2008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15 日,中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德富将所持公司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鹏;吴德富将所持公司 2%的股权以 1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家凤;潘景群将所持公司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杨培忠;潘景群将所持公司 10%的股权以 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家凤。
同日,潘景群、万鹏、杨培忠、吴德富、李家凤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 了相应的《佛山中鹏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008 年 6 月 5 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鹏有限上述变更事项
予以核准,并向其颁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中鹏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元) 元)
1 万鹏 20.00 20.00 货币 40.00%
2 杨培忠 20.00 20.00 货币 40.00%
3 李家凤 6.00 6.00 货币 12.00%
4 吴德富 4.00 4.00 货币 8.00%
合计 50.00 50.00 —— 100.00%
(三)2012 年 5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5 月 22 日,中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 50 万
元增加至 2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出资额。其中,万鹏以 60 万元认购新增
注册资本 60 万元、杨培忠以 6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60 万元、李家凤以 18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8 万元、吴德富以 12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2万元。
201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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