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4655 证券简称:中鹏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5 年度继续租赁万鹏、杨培忠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金沙盘金路 9
号的房产,租赁年度租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 万元,租赁面积(包括厂房及空地)不超过 18,000 平方米,厂房的租赁单价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每平方米、空地的租赁单价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每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范围内,决定签署及后续变更本次关联房产租赁合同内容,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万鹏、
杨培忠、万劲回避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占有效表决票 100%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万鹏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杨培忠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东瑞路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租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达成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成交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均按相关协议约定执行,不涉及需予以特别说明的条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告编号:2024-025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依据市场化定价方式,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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