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655 证券简称:中鹏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复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而发生,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的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拟为客户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有利于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5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中鹏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健南、徐平、胡晓洪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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