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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
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
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
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陈旸、尹涵、李雅玲、
马一汀、翁梦园和冯祥组成,由陈旸担任组长。原辅导工作小组
成员万颜君因工作变动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他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无变动。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
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上述人员同时担任辅导工作
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尽调、定期会议、个别
答疑、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积极开展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及时协调各方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了解辅导对象的最新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查阅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了解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
并分析其合理性;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持续关注公司
的财务规范性及合规经营情况,监督辅导对象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对以往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持续落实情况。
2、协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辅导对象解决专项问题、解
答疑问,并就重要问题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协助并督促公
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持续规范运营。
3、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及业绩实现情况,基于公司特点
和优势,协助并推进公司制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和资本
市场规划。继续协助公司开展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兴业证券为辅
导对象提供专项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已逐步完
善,并在辅导小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协助与督促下进一步落
实。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辅导小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继续协助与督促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措施,
持续提高内部控制效率及执行有效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手续办
理,通过本次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辅导对象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控制体系,并积
极落实了相关制度的执行,提高了内控管理效率,但是信息披露
方面也将面临更高的要求。
辅导工作小组将对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等进行必要的培训,
协助并督促公司做好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工作,并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市场环境及公司长短期发展目标规划,持续对辅导对象是否
达到发行上市条件以及拟上市板块进行综合评估。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对象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P2024060052),并
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4]2691 号)。
下一阶段,兴业证券拟继续委派陈旸、尹涵、李雅玲、马一
汀、翁梦园和冯祥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工作,
其中陈旸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计划安排继续推进各项辅
导工作,通过专项辅导、案例分析、组织培训等方式,持续监督
和协助辅导对象的全面规范运作与合规经营,协助辅导对象做好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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