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5
关于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主办券商”)推荐的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新材”、“拟挂牌公司”或“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国盛证券已会同拟挂牌公司、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充分沟通,并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涉及对《常州智汇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为方便阅读,本回复采用以下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仿宋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说明中的简称如未特殊说明,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关于应收款项和主要客户......4
二、关于应付账款和主要供应商......29
三、关于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44
四、关于历史沿革......59
五、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80
六、关于创新属性......86
七、其他事项......103
一、关于应收款项和主要客户
根据申报文件,(1)2022 年末、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475.70 万元、2,815.66 万元,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比重较大;应收票据分别为 536.08 万元、808.83 万元,变动较大;应收款项融资分
别为 144.37 万元、519.38 万元,变动较大。(2)2022 年、2023 年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9.10%、59.81%,向第一大客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分别为 957.26 万元、2,405.01 万元,大幅增长。(3)根据公开信息,主要客户中江阴久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市晋杰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存在成立时间晚、实缴资本少、参保人数少的情形。
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和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请公司说明:(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与主要客户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应收账款快速增长是否存在放宽信用刺激收入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欠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的合理性;(4)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情况,如存在,说明账龄是否连续计算、是否审慎进行单项计提、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公司与所涉客户是否仍在持续合作,如何保障公司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5)应收款项融资科目的明细及具体情况,结合信用等级等因素,分析相关票据的背书、贴现是否可以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说明其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列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6)列表梳理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与公司合作历史,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经营规模、员工情况、经营资质等,公司与其开展合作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结合合同签订、实际订单情况等说明向第一大客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江阴久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