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659 证券简称:深鹏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公告编号:2025-005
(本页为《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强昌文 陈莹
2025年 3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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